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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培训班的摸底调查通知作者: 发布时间:2020-09-22 10:59:24 信息来源: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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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培训班的摸底调查通知
各涉爆单位:
为提高我省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数量和业务技能水平,积极推动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培训考核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在行业主管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我协会拟筹备举办一期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培训班,特对全省符合条件参加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培训班的人员进行调查摸底。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资格条件
(一)一般要求
1.无妨碍爆破作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无刑事处罚记录;
4.无涉恐、吸毒等其他不适合从事爆破作业的情况。
(二)特殊要求
1.年满18岁且不超过70周岁;
2.申请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初级/D的,应取得理学或工学学科范围大学专科学历且从事爆破相关工作3年以上,或者取得理学或工学学科范围大学本科学历且从事爆破相关工作1年以上;
3.申请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中级/C的,应取得理学或工学学科范围硕士研究生学历且从事爆破相关工作2年以上,或者取得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初级/D后连续从事爆破相关工作4年以上且主持过不少于3项D级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
4.申请爆破工程技术人员高级/B的,应取得理学或工学学科范围博士研究生学历且从事爆破相关工作2年以上,或者取得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中级/C后连续从事爆破相关工作4年以上且主持过不少于3项C级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
5.申请爆破工程技术人员高级/A的,应取得爆破工程技术人员高级/B后连续从事爆破相关工作4年以上且主持过不少于5项B级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
6.近3年参与爆破作业项目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和安全监理的,未发生爆破作业责任事故。
二、有关要求
1.本次摸底工作仅针对海南省内涉爆单位人员提供的资料,摸底结果将作为能否举办培训班的参考依据。
2.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相关规定比对检查,提交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名单。
3.各单位指派专人负责摸底工作,填写《海南省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培训班摸底调查表》(见附件),电子版和纸质(加盖公章)各一份报至协会秘书处。
三、各单位看到通知后相互转告,并于2020年10月10日前反馈至协会秘书处。
秘书处电话(传真):0898-66899599
联系人:符冰:13876068075, 刘洋:13907650007
附件:海南省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培训班摸底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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