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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拟新考证及升级的爆破技术人员摸底工作通知作者: 发布时间:2017-09-01 10:34:14 信息来源: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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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涉爆单位:
为满足我省各涉爆单位对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的需求,海南省爆破工程行业协会计划举办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初次申请及升级考核的培训班(具体时间待定)。请符合《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GA53-2015)有关规定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在海南省民爆信息系统网络服务平台上申请,验证是否符合报考要求。
申请操作步骤:用本单位卡账号登录平台,进入申请表录入页面,填写个人信息,点击确认,系统会自动验证本人信息是否真实、是否符合要求。如验证通过,说明符合要求。请各涉爆单位将通过验证的人员用电子版预报名表(在协会网站上下载)发到协会邮箱。
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资格条件:
1、一般要求:无妨碍爆破作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刑事处罚记录;无涉恐、吸毒等其他不适合从事爆破作业的情况。
2、特殊要求:
a)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70周岁,近3年参与爆破作业项目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和安全监理的,未发生爆破作业责任事故;
b)申请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初级/D的,应取得理学或工学学科范围大学专科学历且从事爆破相关工作3年以上,或者取得理学或工学学科范围大学本科学历且从事爆破相关工作1年以上;
c)申请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中级/C的,应取得理学或工学学科范围硕士研究生学历且从事爆破相关工作2年以上,或者取得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初级/D后连续从事爆破相关工作4年以上且主持过不少于3项D级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
d)申请爆破工程技术人员高级/B的,应取得理学或工学学科范围博士研究生学历且从事爆破相关工作2年以上,或者取得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中级/C后连续从事爆破相关工作4年以上且主持过不少于3项C级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
e)申请爆破工程技术人员高级/A的,应取得爆破工程技术人员高级/B后连续从事爆破相关工作4年以上且主持过不少于5项B级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
请各单位按照以上规定和要求,抓紧时间在海南省民爆信息系统网络服务平台上申请,并于2017年9月22日前,将通过验证的人员名单发至协会邮箱:hnbpxh@163.com,由协会秘书处统一汇总。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
秘书处:0898-66899599
联系人:符冰(13876068075)
刘兴酉(13876680100)
海南省爆破工程行业协会
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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