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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7年海南省第一期初次申领《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 培训班的通知作者: 发布时间:2017-06-13 17:59:02 信息来源: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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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
为满足各会员单位的爆破施工作业需求,海南省爆破工程行业协会将举办一期初次申领《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培训班。依据《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GA53—2015)的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公治明发〔2016〕134号)的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爆破作业人员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海南省行政辖区内,申请领取《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爆破三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
二、培训内容
新颁布的爆破工程相关法律法规,爆破安全管理及技术,爆破技术基础知识,民用爆炸物品基础知识,爆破典型事故安全分析等。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1、培训时间
报到时间:2017年6月28日下午3:00—5:30;
报到地点:海口市南海大道95号海南职业技术学院6号楼;
授课时间:2017年6月29日至7月5日,共7天;
考试时间:2017年7月6日上午:理论考试(网上考试);
下午:面试、实践操作考核。
2、培训地点:海口市南海大道95号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内,详见下图:
3、联系方式
省爆破协会:0898-66899599,符冰:13876068075,刘兴酉: 13876680100。
四、培训费用
综合考虑本培训过程产生的实际费用,本次教育培训费1800元/人,含培训资料、食住费。收费只刷卡,不收现金。
五、培训要求
1、拟参加培训人员须将个人信息在单位的民爆信息系统网络服务平台上进行录入,并经公安系统进行信息比对和背景审查,通过后才能参加培训。
2、参加培训的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需在6月26日前提交经市/县级公安机关审批的《爆破作业人员申请表》原件1份,申请表上贴2张1寸彩色照片,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爆破作业单位为申请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1份。
3、学员培训期间一定要随带身份证原件,用于报到和每天考勤时电脑识别,考勤是成绩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没有电脑签到,即没有该天的学时,没完成规定学时将不能参加考试。
注:如爆破作业单位为申请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准备来不及可晚点报送协会。
海南省爆破工程行业协会
201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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